成為地標

1999 年 6 月,日比谷公會堂獲選為「歷史建築」。

要成為「歷史建築」的條件為:完工後經過 50 年的建築、為都民所熟悉、可以有地區地標的功用等。

根據 1997 年制定的《都景觀條例》,除了日比谷公會堂,百貨公司「三越總店」(1914 年)、早稻田大學大隈講堂(1927 年)、立教大學本館(1918 年)、聖路加國際病院小教堂(1933 年)、駒澤大學耕雲館(1928 年)等也獲選為「歷史建築」。